合同的制定可以明确交易的保密要求,保护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合同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怎么写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散装水泥合同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散装水泥合同篇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袋装水泥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事项
1.1 工程名称:
1.2 运输品种:袋装水泥。
1.3 运输数量:以甲乙双方的实际运输结算量为准。
1.4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1.5 货物起运及到达地点: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二条 运输价格
2.1 运输单价:
袋装水泥运输单价为 0.75 元吨/公里;以上运输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运输费、装车费、税费、保险费等在内的综合运输单价。
2.2 运输距离:
2.2.1从 至格拉基水电站施工区域综合运点.运输距离为 km;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 向乙方介绍工程基本情况,讲明工程对袋装运输的要求,工程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并保障工地范围内的道路通畅,允许整车通行。
3.1.2 负责对乙方运抵的袋装水泥进行收货、过磅计量、签收。
3.1.3 按合同规定,在与乙方完成结算手续并收齐乙方各种结算单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费用的支付。
3.1.4 合同履行期间,严禁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盗卖、调换水泥。如有上述行为发生,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第7.2.2条款规定的方式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或者影响工地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2.1 乙方在装卸袋装水泥时应服从装卸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2.2 由乙方负责在 水泥厂 的水泥仓库装货,并将甲方订购合格的袋装水泥及质量检验报告及出库票据同期运抵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2.3 配合甲方对水泥厂出库袋装水泥的数量进行过磅计量,并将甲乙双方确认的验收票据返回给水泥厂家。
第四条 检验、验收
4.1 乙方根据甲方袋装水泥需用计划将水泥运抵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
4.2 乙方在合同约定地点装货时应对袋装水泥的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进行核对,若发现不一致时不得发运。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收货,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3 水泥运抵合同指定供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在现场过磅或检包验收,如发现水泥品种、规格及数量与供货计划要求不符,甲方除拒绝收货外,还将根据相关合同条款向乙方提出索赔。
第五条 价款支付
5.1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帐。
5.2 结算方式及运费支付:每月 25 日为当月的运输结算截止日。甲、乙双方在完成相关对帐及票据传递手续,乙方按照当月实际验收运输数量出具的全国统一运输发票经甲方审查核实后,完成当月合同双方的结算手续,并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费用的支付。
5.3 发票出具:乙方根据实际现场验收数量出具运输发票。
第六条 保险
运输包干单价中已包含乙方所有的应办理及应承担的各种保险费,若发生有关保险方面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但由于乙方的运输事故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损失(遗失),乙方应按照合同第7.2.2条款规定的袋装水泥单价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在签订运输合同后,在履约期间违约,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7.1.1 甲方违约拒绝收货(非乙方原因造成),应承担乙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7.2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在签订运输合同后,在履约期间违约,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7.2.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若因自身原因未按甲方运输计划时间要求及时组织车辆运输,导致甲方现场缺货停工,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7.2.2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盗卖、调换袋装水泥。乙方应负责赔偿袋装水泥价款(不含运费),赔偿金额按照下列单价的3倍计算,并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而未支付的运输款中扣除,如运输款不足以赔偿,应另行补足:
7.2.3 乙方运抵格拉基水电站工程现场的袋装水泥的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的内容不符时,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和入库,乙方须无条件的更换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袋装水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7.2.4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袋装水泥质量不合格、数量损失、无法卸车入库等,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2.5 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经双方同意,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约合同期限应予延长。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8.2 在袋装水泥运输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包括洪水、山体滑坡等造成的桥梁道路中断,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积极地采取应急措施以保障甲方工程的需要。
第九条 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的。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的失效在运输期限已满并结清全部运输价款后自行失效。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本合同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11.3 合同双方,不论哪一方向对方提出函电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合同双方地址派员递送或邮寄、传真的,在取得对方人员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没有相应的回复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受,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1.4 本合同共 份,甲方执 份;乙方持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 委托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散装水泥合同篇2
立合同人:
乙方:
为充分发挥散装水泥运输车辆作用,确保分厂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散装水泥运输车辆租赁合同如下:
一、甲方现有cyc5240gsn型散装水泥运输车由乙方负责租赁经营,乙方一次性予交甲方车辆押金2.5万元;车辆租赁金2.5万元。
二、乙方在确保甲方所需粉煤灰购进、散装水泥销售及临时性工作任务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车辆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无事故,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使用甲方户头办理车辆有关手续,乙方不得借用甲方名义办理与本合同无关的事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精心爱护、保养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租赁期满合同终结时,乙方必须确保甲方车辆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并追究相关经济责任。
六、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散装水泥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为规范乙方车辆在甲方的运输行为,保证甲方水泥运输业务正常有序开展,满足用户的生产需要,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水泥运输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水泥运输车辆部,车牌号(主机)分别是:
;车牌号不符时甲方将不予装车。甲方运力不足时,用公司在编车辆,需经公司运销处出具派车证,甲方方可安排使用。
二、为保证甲方水泥安全及用户需要,乙方同意在编车辆向甲方交纳运输货物保证金元,人民币大写元
(注袋装每辆车交5000元,散装每辆车交10000元)。
三、运输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乙方责任:
1、乙方每天在接到甲方装货通知后,承运车辆必须到运销处开票装车,如该车不能到位运输的乙方应及时通知运销处,每次交违约款500元,该车当日编号无效,由下一辆车进行顶替;
2、如乙方三次未按规定及时到厂装车,除交违约金外,由第三次违约起一个月内甲方不再安排该车辆运输;
3、乙方领取装车单后,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装车将货物按时送达的,每发生壹次乙方交违约款5000元,特殊情况例外,如:(经甲方查实,确属乙方运输车辆运输途中出现故障或事故;货物不能按时送达的,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运销处,否则由此造成的客户索赔损失由乙方承担);
4、以上乙方违约款由运销处开具收据乙方签字确认后,该运输车辆进入下一轮重新排号装车,否则该车辆不再安排排号装车(违约款由该车运费或所交的'运输保证金中扣除)。
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乙方负责将水泥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将收货方签字确认的水泥回执单和收货方收料单(过磅单)及时交回甲方运销处(即:每次装车时交回上车运输单据,否则不予开票装车,车辆没有下次运输时,三日内将运输回执单据交回运销处,否则每延误一日扣罚运费200元,超过七日,此车水泥款由乙方本月运费或其所缴纳的运输保证金中扣除);不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卸货地点,否则当车水泥款由乙方负责承担(价格执行厂内零售价)。
六、散装水泥装车时,乙方必须确保该车水泥罐中没有剩余其它物质,如:(不同厂家、不同型号水泥、矿粉、粉煤灰等),甲方对即将装车的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检,发现问题扣罚该车保证金10000元,并停止该车运输。
七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该车辆运输协议,不再安排该车辆运输;如因乙方原因在甲方厂内发生的一切事故或给甲方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乙方在运输途中出现的一切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甲方每月给乙方结算一次运费,乙方结运费时甲方扣6%税金。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散装水泥合同篇4
甲方(卖):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水泥(包运输、包卸车),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
二、交货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购货需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订货,甲方应保证满足乙方需求并及时供货。
2、乙方应保证货到料场的路况正常,保证货到及时卸货。如因乙方原因产生的额外运输和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数量: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泥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吨每月,订购水泥总吨数约为________________吨。若乙方订购的水泥达不到到________________吨每月,结算时每吨价格在原合同价上增加10元每吨。
四、验收方式:
1、乙方收到货物后进行检测,如有质量问题则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对水泥质量在检测或实验中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由省或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双方都不得提出异议。
2、若发生货损货差,千分之三以内属于正常,由乙方承担,千分之三以外的属于甲方或者承运人承担,但乙方应在货到后当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所交产品数量合格。收货按实际数量结算,若发现作假凑数等情况,乙方可按作假数量对甲方进行双倍处罚。
3、乙方收货的方式为:乙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或个人在收货单上签字后视为收货。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盖章)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 (签字)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乙方签字或盖章的收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2、结算方式:乙方向甲方订购水泥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吨每月,甲方向乙方供货累加满200万元人民币水泥货款(含运费)为一个结算周期。货款(含运费)每次累加满200万元人民币乙方即支付货款(含运费)的.百分之八十给甲方。如果乙方向甲方订购的水泥未达到________________吨每月,则应该保证两个月结算一次,至结算之日至少支付货款(含运费)的百分之八十给甲方。至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欠甲方的货款(含运费)应每半年清算一次。
3、付款方式:自结算之日起,乙方必须两天内将应付货款(含运费)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含运费)采用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实时支付。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水泥应提供真实发票(发票不包含运输费用金额)。超出合同单价部分金额的税金,由乙方按金额17%支付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满足乙方的购货需求并保证及时供货。甲方提供的水泥如存在质量问题应赔偿乙方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因供货不足造成乙方更换供应商,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因订货不及时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拖欠甲方货款(含运费)。因拖欠货款的原因甲方有权向乙方停止供货,乙方并应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总额0.4%的违约金。乙方并承担甲方追讨欠款的费用,含律师费等。
3、乙方在未向甲方结清货款(含运费)前,乙方不得单方面要求更换水泥品牌和供应商。
4、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万元。
七、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买卖交易终止,并结清所有货款(含运费),合同自动失效。
八、本合同未约定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订货传真和回复传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所留传真号码,不能随意变动,若有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变动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十、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有纠纷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散装水泥合同篇5
托运人:
承运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和诚信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订立水泥运输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标的物名称、数量、运价:
1、承运人的义务:
2.1、根据托运人物流调度部门的安排,及时、准确、快捷、安全、保质、保量地将托运人的水泥从托运人指定配送地点运送到指定的客户收货地点,并配合客户验收后按时将客户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的相关验收单据交到托运人相关管理部门。
2.2、承运人应按照托运人对水泥配送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物流运作方案和操作规程。
2.3、承运人使用的物流信息系统应向托运人开放,以利于双方的信息交流。
2.4、承运人应该严格遵守托运人的运输要求,并保证24小时为托运人提供运输服务。
2.5、承运人应及时向托运人传递在运输过程中了解到的有关市场信息。
2.6、承运人应配合托运人做好相关客户的服务工作:如对客户所需的水泥检验报告的及时送达、在客户端打印入库单据等工作。
2.7、运输车辆的交通及安全事故责任:承运人应对其运输车辆的交通和安全对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如:运输车辆发生交通及安全事故承运人应负责赔偿给托运人和任何第三人所造成的应该由承运人承担的`所有损失。
2.8、运输发票的开票时间必须按托运人的要求或与水泥发票的 开票时间同步。
3、承运人的权利:
有权要求托运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代收并支付运输款义务。
4、托运人的义务:
4.1、按本合同约定向承运人履行代收并支付水泥运输计划。
4.2、托运人有责任为承运人的运输业务提供相关服务。
4.3、定期向承运人提供水泥运输计划和具体执行的水泥运输计划。
4.4、保证承运人装货时,货物无短缺,损坏和变质,如遇上述情况,承运人有权拒绝装货。
5、托运人的权利:
5.1、有权按双方共同确定的工作标准(包括运输量、时间限制、单证、票据传递、信息交换、运输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对承运人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承运人提出新的运输要求。
5.2、为保证合同的严肃性,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如承运人有任何的行贿行为,经查实,托运人可单方终止合同,托运人相关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的,按托运人公司内部规定处理。
5.3、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运输对象、运货量及运输时间进行修改。
5.4、若承运人违反本合同第2.1或第2.5条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者,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运人赔偿相关损失。
5.5、托运人有权对承运人所购买的针对参与运输的车辆、人员和货物的保险进行追踪检查,并有权要求承运人针对参与运输的车辆、人员和货物进行购买足够的保险险种和保险金额。
6、运输费用价格及运输车辆的确定:
6.1、运输费用价格标准:在本合同期内,根据托运人要求运输水泥的不同卸货地点所确定水泥运输费为准,如路政、运政等运输管理部门管理政策有所变动或油价大幅变动则双方可共同协商根据市场情况降低或提高运费。
7、运输费的结算与支付:
7.1、运输费属于我公司向用货单位代收后支付给承运单位的款项。
7.2、结算时间:每月结算壹次,具体结算时间为次月的10号结算上一个月的运费,若遇到周末或节假日往后顺延,除此外总共不能超过五个正常工作日。结算时承运人需提供经托运人授权代表签字认可或托运人指定客户签字认可的运输单据给托运人。
7.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托运人对承运人每月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考核后,如承运人无违约行为,每月支付一次,结清上一个月的运费,支付时承运人按需要向托运人提供运输费结算清单,若双方商定需提供运输发票的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运输发票(如运输清单,发票已经提前交付给托运人时,凭托运人的有关清单、发票收据)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以托运人选择的方式为准)。
8、商业秘密:托运人和承运人双方互有保密业务,未经过一方同意,任何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相互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一切商业秘密(商业秘密范畴:托运人方指销售信息、政策、客户信息、运输费用、生产状况等,承运人方指运输信息和相关资料等)。
9、违约责任:
9.1、除不可抗力外,若承运人不按托运人下达的运输日计划给水泥客户运送货物的,可根据情节的轻重,向托运人支付每车每日1000至20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托运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2、承运人违反约定应支付违约金的,由托运人直接在抵押运费中扣除,抵押运费不足的由承运人另行支付。
9.3、因承运人驾驶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托运人造成损失的,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0、履约保证:为保证本合同有效履行,承运人每月至少有十天以上的运输费用抵押在托运人处。待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且双方无其它争议,托运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运费付给承运人,托运人不承担支付任何利息的义务。
1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_年01月05日起至20_年01月05日止。
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托运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两份,托运人一份,承运人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托、承运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散装水泥合同5篇相关文章:
★ 商铺合同模板5篇
★ 安装窗户合同5篇
★ 运营合同5篇
★ 新版租赁合同5篇
★ 门面合同模板5篇
★ 投资合同5篇
★ 装修贷款合同5篇
★ 房屋终止合同5篇
★ 物业承包合同5篇
★ 咨询合同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