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读后感是对作品中人物形象和命运的感悟和思考,优秀的读后感能够通过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和情节揭示出人性的欲望和理性,以下是怎么写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续读后感400字7篇,供大家参考。
续读后感400字篇1
海伦最令我佩服之处,是她顽强的毅力。她虽然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生活在一片黑暗与无声的世界中。可她竟然学会了母语、英语以及法、德、拉丁、希腊四种外国语言!
想到我既能看得见,又能听的见,还有录音机、读书郎、步步高学习机等“先进武器”。虽然拥有这么好的条件,可我在学英语时,不是眼睛不看书本,斜到其他东西上;就是耳朵不听英语,去听楼下小朋友的欢笑声或家人的的谈话,手呀,脚呀,有时还会不由自主的地动起来,一会儿玩玩这,一会儿玩玩那,心不在焉的,总想着快点学完英语吧,这样就能快点玩。
妈妈常常叫我平时多用英语,反复的使用它。可我呢,不是不想说,就是想说也把句型或单词给忘了,只能勉强说上那么几句短语。结果呢,我的英语学习效果很糟糕。
我觉得我应该反省一下自己,海伦虽然双目失明,双目失聪,可她却掌握了五种语言,还考上了著名的哈弗大学。他用了多长时间,挥洒了多少汗水,挑战了多少个困难,比我付出了多少倍才取得了如此大的成就啊!而我是健全人,能看到、听到,比她容易学习知识,应该比她更厉害才对呀!
续读后感400字篇2
人寿有限,精力也有限,要从长远着眼,马拉松才会跑得更好。
——题记
这句富含哲理的话,来源于当代翻译大师傅雷给他儿子傅聪的家信中。傅雷是我国著名的翻译家、艺术家,傅聪是著名的钢琴家。单从这些成就来看,我们就能够看出傅雷是一位出色、有良知的父亲,更不用想他和儿子互通的几百封家书。
?傅雷家书》摘录傅雷与妻子在1954年至1966年间和儿子傅聪的.通信。这数百封家书中,字数最多的有七千多字,可想而知,傅雷是多么地爱儿子。傅聪在海外的几十年里,傅雷无时不刻不想念着孩子,傅雷一有时间就给孩子写信,信的资料大多是关于生活、艺术、思想交流等方面,这也不难看出,傅雷对生活、对工作、对艺术都是十分认真的人。
傅雷在儿子刚出国的几年,总是为对儿子以前的方式感到后悔,说自我是一个“狂暴”的父亲。在信中,他常常请求儿子原谅自我。但我敢说,傅雷绝对是一个称职的父亲!若没有傅雷在儿子幼年时对其谆谆教诲,哪能有如今在钢琴界大有名气的艺术家?若没有傅雷在书信中对儿子生活的关心,哪能有如此让父母放心的孩子?若没有如此良知的父亲,他的儿子就不会有完美、精彩的人生!
“人的一辈子都在高潮、低潮中浮沉,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死水一般。”多么令人深思的一句话。读完这本书,我也想说一句:人生就是一曲跌宕起伏的音乐,这些高潮和低潮构成了精彩的人生。而谱写这首音乐的,有我们,也有父母。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位导师!
续读后感400字篇3
今天,我们学习了《南辕北辙》这一课。主要讲的是一个人目的是到楚国,而他却往反方向走,在朋友的一再提醒下,还是执迷不悟。这则寓言是比喻有些人行动和目的是截然相反的,行动越卖力反而离目标越远。
有时,我也是这样一个人。有一天,我回家时,一个大坑挡住了我的去路。我可不喜欢走“冤枉路”,于是决定跳过去。我走到跟前一看。哇!这么深!这么远!要跳过去可真不容易呀!这时,我心里产生了两种想法:第一,冒着危险跑过去;第二,多走一些路。我的第一种想法没能战胜第二种想法,只好扭头逃跑了。在这件事里,想跳过大坑是我的“南辕”,而转身逃跑则是“北辙”,所以在这件事里我是一个“南辕北辙”的人。
我还想对这个寓言故事里的去楚国的人说:“这件事里,你错得最重要的地方是方向错了,而你认为的盘缠多、车夫是好把式、马跑得快等没用的理由,跟你往反方向走没有一点关系。就像数学应用题一样,希望你以后能问题的关键。”
好了,《南辕北辙》学完了,你们可不要向去楚国的那个人学习噢。
南辕北辙读后感「精选」
南辕北辙读后感精选
今天,我来给大家讲个故事吧。这个故事大家可能都听过。这个故事的名字就叫《南辕北辙》。
这个故事的大致内容是:有个人要从魏国到楚国去。楚国本来在魏国的南方,而他却坐着车一直往北走。有人对他说:“你应该往南走啊。”他说:“不要紧,我的马好。”那个人又劝他:“可是你往北走,是到不了楚国的啊。”他说:“没关系。我带的盘缠多,再说,我的车夫赶车的本领高。”他越坚持往北走,他离楚国越远。
通过这个故事,说明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选择好正确的方向。如果方向错了,你的条件越好,距离目标就越远。
由此,我想起了一件事情,有一天,爸爸叫我去买馒头,但是,中途我去和小朋友玩了。所以,两个小时了还没回家。爸爸着急了,把我叫回了家。本来我的任务是去买馒头,但是我却去玩儿了,所以没有完成任务。这和南辕北辙的故事讲的是一样的道理。
南辕北辙读后感精选
今天看了一则寓言故事《南辕北辙》,讲的是:战国后期,季梁不让魏安厘王攻打赵国,就讲了一个故事。说有一个人要到楚国去,他有许多盘缠,雇了最好的车,请了最好的车夫就走了。可是楚国在南边,那个人却让车夫赶着马车往北去。过了一会儿,遇见一个朋友,朋友问:“你要去哪里?”那个人大声回答:“我要到楚国去!”朋友又说:“到楚国应该往南走啊。”那个人说:“反正我的马快,不用怕。”朋友又劝他:“方向错了,你的马跑不到楚国呀!”那个人又说:“不要紧,我的路费多。”看到这里,我捧腹大笑。那个人真愚蠢,虽然他的'钱多、马快、车夫好,但他的方向是错的,他就永远也到不了楚国。
记得有一次,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英语作业,我很快就写完了,但当妈妈回来检查作业时发现,因为我的粗心大意——看错了校信通短信的时间 ,把作业写错,这下我可慌了神,还得写十几页的作业,我写到快十点才写完。我的这次教训和这则寓言故事一样告诉我,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找准方向,如果方向错了,那么再有利的条件也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续读后感400字篇4
林海音笔下的《城南旧事》,是美好而又平凡的一个个文字,散发出温暖的气息。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里面那骆驼吃草的样子,就像现实一样,摆在面前,骆驼温暖的鼻息,仿佛就迎面扑在英子的脸颊上,是那么真切动人。
这些充满童趣的文字,在同学们一起柔声诵读的时候,总有一种冬日里阳光温暖的感觉,好像骆驼脖颈上挂着的铜铃在“叮叮”的响着,他们从远方传来祝福,爸爸早早地在门口等待,不时的摸摸英子的小脑袋,喃喃的说:“我队马上就来喽,驼铃声响……”北方的天气干冷,我又在林海音生动形象的句子中体会到了“干冷”的感觉,仿佛天空又白又亮,苍茫而广阔,太阳在东方显得那么小,却又那么刺眼,晨光照的骆驼毛灿灿的,英子的脸颊红红的.。
我感到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童趣与单纯,不仅仅是《冬阳童年骆驼队》的温暖,我觉得一本书只有酸甜苦辣五味俱全才是精彩的,《城南旧事》做到了这一点,《惠安馆》中,疯姑娘秀真和漂亮的妞儿,最终惨死在火车轮下的结局让人潸然泪下,痛心不已。《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让人感到一种父亲的爱,一种深厚而又真挚的爱……
读《城南旧事》,让我的心头有一份暖暖的爱意,因为这些发生在老北京的故事,虽然已经沉默了很久很久,但依然像一坛老酒散发出淡淡清香,作者不去刻意追求文字的华丽,只是用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文字来描绘一个老北京的模样,就像给老北京画了一幅动态素描,尽管黑白,但依然深刻逼真。
续读后感400字篇5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的著作《福尔摩斯探案》,它是由一个个侦探故事组成的,每一个故事都离奇曲折、扑朔迷离、引人入胜。我为罪犯的狡猾而愤愤不平,又为福尔摩斯的睿智、机敏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折服。
这本书中收录了《波西米亚丑闻》《四签名》《蓝宝石案》《空房子》……等很多经典故事。这些故事中最让我难忘的是《蓝宝石案》。整个案件是围绕着一颗价值连城的蓝宝石展开的,为了得到它发生了一连串的案件,这颗宝石却神奇地出现在了福尔摩斯家房间的保险柜里。原来是有人偷偷将宝石塞进一只鹅的肚囊里。结果鹅却被仆人送到了福尔摩斯家的厨房里。福尔摩斯通过一点点的蛛丝马迹,经过推理,证实,竟把这件毫无头绪的谜案侦破了。故事中福尔摩斯的机智、冷静、勇敢、果断……简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本书已经读过了一段时间,但我还是时常想起书中的情节,有时会突发奇想:自己变成了鼎鼎大名的福尔摩斯,正在侦破案件,哈哈,真是太有趣了……
续读后感400字篇6
我最近读了一本长篇小说《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是一本非常好看也非常经典的书,它主要讲了刘备,孙权,曹操三分天下而最后又被曹操部下的司马懿的孙子司马炎彻底夺取天下的故事,这本书里面主要有一群栩栩如生的人物有:先主刘备,魏王曹操,吴王孙权,还有刘备的五虎大将:关羽,张飞,赵云,马超,黄忠。其中我最喜欢人物是赵云,赵云是一名赤胆忠心的将军,他是如何的赤胆忠心呢?听了《赵子龙单骑救主》这个故事,你就知道了。
糜夫人投井后,赵云不顾生命危险,一把抱起阿斗,奋力向前冲,曹军太多了,赵云左冲右突,不能得脱,赵云见人就杀,曹操还没觉察到自己已经损失了许多兵马,突然大将张辽报告“丞相,不好了,已经损失了不少兵马!”曹操大吃一惊,说到“此乃何及?”“吾乃常山赵子龙也”于是曹操下令:“此乃一虎将也!只许活捉,不许放箭!”于是赵云在此时杀得更起劲儿了,等到赵云杀出去后,鲜血早已染红了战袍,赵云来到刘备跟前,手里捧着阿斗,跪下来说:“主公,还好公子没事!”刘备抱起阿斗说:“都是你这个孙子,害的我差点损失了一员中将!”说完就把阿斗重新扔到赵云的手上。
听了上面的故事大家一定觉得赵云是一名赤胆忠心的将军了吧!其实还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要学习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要学习张飞的粗中有细,要学习司马懿的冷静沉着。
我喜欢《三国演义》。
续读后感400字篇7
我阅读了《狼王梦》这本书,它讲述的是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5个孩子,她想培养一个狼王,可是有一只小狼生下来就死了。第二只小狼叫黑仔,是紫岚最爱的孩子,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了黑仔,喂奶的时候,每次都给黑仔吃的最多,可是黑仔被金雕吃掉了。最可怜的.是蓝魂儿,他被捕兽夹夹住了腰,紫岚在陪了他一个晚上之后,为了不让猎人杀了他,剥了皮做衣服,紫岚咬断了蓝魂儿的脖子,然后把蓝魂儿咬成两半,拖出了捕兽夹,把他埋葬在雪堆里面了,当我看到这儿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太悲惨了。这个时候,紫岚还有两个孩子了,一个是双毛,一个是母狼媚媚,她全部的希望只有双毛了,紫岚和媚媚给了双毛最严厉的训练,有东西也不给他吃,夏天有水也不给他喝,想让他经过锻炼能成为一只强大的狼,可是双毛在竞争狼王的时候,还是失败了,他也死了,紫岚成了一只流浪的野狼,她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生的小狼身上。
我觉得我们的爸爸妈妈就像这本书里面的紫岚一样,给了我们全部的爱,希望我们能成才,虽然有时候爸爸妈妈对我们很凶,但是他们还是爱我们的,是为了我们好,我也爱我的爸爸妈妈,希望我不会让他们失望,我会更加努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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