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包料的装修合同5篇

时间:
Youaremine
分享
下载本文

为了确保双方的合作能够顺利进行,就一定要签署一份合同,我们签订合同过程中,有一方要终止,需要用书面的形式来,下面是怎么写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包工包料的装修合同5篇,感谢您的参阅。

包工包料的装修合同5篇

包工包料的装修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的附件。

1、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2、的内容和范围

1.达标2.要求:乙方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期内,3.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4.保障本次装修工程室内环境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5.准。

8.甲方保证: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在验收时无其他甲方自置的装饰和家具等污染源。

9.验收时间:检测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之6.0.1条款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交付使用前进行”,定为完工后日内进行,10.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约定。

11.检测机构:甲乙双方共同12.认可具有资质的机构

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13.验收监督:甲乙双方共同14.监督检测过程,15.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16.甲/乙方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甲方检测监督人为:电话:通讯地址:乙方检测监督人为:电话:通讯地址:

17.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过程。此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18.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19.到场的,20.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21.检测验收照常进行,22.测量结果视同23.双方认可。

24.验收证书:由合同25.第4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结果证明文件,26.甲乙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27.如无充分理由不28.得提出再次检测的要求。

29.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30.指31.定的检测证书,32.不33.达标34.的,35.乙方必须在天之内重新装修或治理达标,36.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37.包括:.如第二次检测仍不38.能达标39.的,40.甲方有权选择:□由乙方更换建材重新装修;□由乙方治理直至检测达标41.;□解除装修合同42.;□扣装修款%共计元。

45.检测费用支付:应由方一次性垫付,46.事前在装修工程款中预留。事后按以下原则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初检所有项目达标,47.由甲方承担;不48.达标49.则;由不达标项目引起的治理和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50.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12.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之3.1.1;3.1.2;3.1.3条款规定:

3.1.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限量

内照射指数≤1.0

外射指数≤1.0

3.1.2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3.1.2的规定。

表3.1.2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限量

类类

内照射指数≤1.0≤1.3

外射指数≤1.3≤1.9

注:类装修材料使用范围不受限制;类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

3.1.3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不大于1.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之表6.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和浓度限量:

污染物ⅰ类民用建筑工程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氡≤200≤400

游离甲醛≤0.08≤0.12

苯≤0.09≤0.09

氨≤0.20≤0.5

总挥发性有机物

注: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工包料的装修合同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互信、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概况: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住房一套承包给乙方装修,总面积_________m。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材料按合同约定由乙方采购,使用前需由甲方检验后方可使用。

三、承包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工期: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总工期为_________天。施工过程中如有停水、停电、非人为因素,工期顺延。如到期未完工,每天扣除_________元,工期超过_________天后乙方每天按总造价_________%赔偿甲方。

五、总造价金额:

_________万_________仟元整(¥:_________元)。

六、施工要求:

乙方按照效果图施工,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有变更,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

七、材料购买:

乙方购买材料按用料表购买,若甲方指定材料购买,超出预算另补差价。如选择材料降低预算表价格,乙方需扣回给甲方。

八、甲方义务:

开工前一天,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清场如有其它杂物,由甲方负责清除),不能影响乙方施工。甲方提供施工水源、电源。

九、乙方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注意防火、施工规范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

1、自签订合同之日,甲方预付乙方_________万元。

2、二期付款,木工完工油漆进场时,甲方付给乙方_________万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七天内一次性支付_________仟元,不得拖欠。

十、质量保证:

乙方对自己所装修的质量保修一年,人为除外。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合同条款,违约金按总造价的_________%付给对方,其它损失按实计算。

十四、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包工包料的装修合同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办公楼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有限公司指挥部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施工图及预算书所涉及全部施工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 90 天,本工程自 20xx 年 2月 8 日开工,于 20xx 年 5 月 18 日竣工。遇其他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6、工程质量:优良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暂定肆佰万元整,实际合同金额以双方签字认可的预算价格为准。

二、材料确认

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按施工图要求统一采购安装。

2、凡属于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因质量问题(部分材料要经安装和使用后才能检验出质量合格与否)导致某项目部分或全部发生连带问题等,均由乙方承担后果责任。如需维修或重新装修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3、凡乙方供应材料、设施、用具等。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采购并送交施工现场,搬运、装卸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房屋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

四、项目的增减及变更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五、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

1、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要求变更增加项目费用经双方商榷另行计算。

六、付款方式及终结算

1、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须支付材料订货款。

2、甲方需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乙方开收款收据。

3、工程合同签订完毕甲方需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进度款,如不能按时拨付进度款乙方有权停工或顺延工期。

4、乙方自主垫资150万,完成工程进度70%前不得问甲方索要进度款。

5、工程款具体支付日期:

七、工程验收标准

本合同以甲、乙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工艺标准以宁夏住房与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用设施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准。

八、工程验收和交付

1、本工程完工验收前3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十五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2、双方验收时,由甲方到场参加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在十五日前结清余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包工包料的装修合同篇4

甲方(业主)(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 》 装修工程合同的附件。

1、 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

2、 的内容和范围

达标2. 要求:乙方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期内,

3. 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要求,

4. 保障本次装修工程室内环境质量达到(gb50325-xx)国家验收标

5. 准(参见本合同6. 第二条《本合同7. 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1、2款)。

8. 甲方保证: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在验收时无其他甲方自置的装饰和家具等污染源。

9. 验收时间:检测(验收)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之6.0.1 条款规定: “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交付使用前进行”,定为完工后 日内进行,

10. 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约定。

11. 检测机构:甲乙双方共同12. 认可具有资质(已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

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

13. 验收监督:甲乙双方共同

14. 监督检测(验收)过程,

15. 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16. 甲/乙方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甲方检测监督人为: 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检测监督人为: 电话: 通讯地址:

17. 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此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

18. 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

19. 到场的,

20. 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

21. 检测验收照常进行,

22. 测量结果视同

23. 双方认可。

24. 验收证书:由合同

25. 第4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验收)结果证明文件,

26. 甲乙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

27. 如无充分理由不28. 得提出再次检测(验收)的要求。

29. 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30. 指31. 定的检测(验收)证书,

32. 不

33. 达标

34. 的,

35. 乙方必须在( )天之内重新装修或治理达标,

36. 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

37. 包括: .如第二次检测仍不

38. 能达标

39. 的,

40. 甲方有权选择:□由乙方更换建材重新装修;□由乙方治理直至检测达标

41. ; □解除装修合同

42. ; □扣装修款 %共计 元(人民币)(参见本合同

43. 第二条《本合同

44. 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3款)。

45. 检测费用支付:应由 方一次性垫付,

46. 事前在装修工程款中预留。事后按以下原则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初检所有项目达标,

47. 由甲方承担;不

48. 达标

49. 则;由不达标项目引起的治理和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50. 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包工包料的装修合同篇5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六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地址:

电 话: 电话:

邮 编: 邮编: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包工包料的装修合同5篇相关文章:

装修房屋合同精选7篇

装修房屋合同通用6篇

店面装修转让合同8篇

装修房屋合同参考8篇

住宅装修工程合同5篇

房屋装修合同最新6篇

房屋装修合同8篇

装修房屋合同推荐7篇

装修公司新工作总结范文5篇

精装修月工作总结最新5篇

包工包料的装修合同5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
71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