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申请书是为了让我们能够清楚的表达出自己的诉求,写申请书是一件相对于比较严谨的事情,怎么写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劳动争议调申请书精选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争议调申请书篇1
申请人:***,女,汉族,1967年3月4日出生,住**省**县**镇**村**号。电话:123456789101。
被申请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号;法定代表人:***;电话: 1234567。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14175。6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xx年4月至20xx年8月期间的社会保险;
4、请求裁决支付申请人20xx年至20xx年期间的年休假工资10077。46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没有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9307。84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4月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20xx年曾签订一份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7月1日同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一年期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到期后,于20xx年7月2日又同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书在被申请人处一直没有发给申请人,20xx年7月2日后双方没有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中没有约定工资数额,申请人20xx年月均工资约1900元,20xx年月均工资为1856元,20xx年月均工资为2651。41元,20xx年月均工资为2754。75元,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835。12元每月。被申请人从20xx年9月才开始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之前一直没有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在工作期间,申请人经常加班,休息较少,工作十分辛苦,而被申请人一直没有为申请人安排带薪年休假,且没有支付申请人相应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其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八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特提出上述请求,请求贵委依法作出裁决。
此致
经开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
申请人:xxx
劳动争议调申请书篇2
申请人:张__,男,1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湖南省__市__号,身份证号码:43_5211____2___。
代理人:姚__ 北京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__经济技术开发区__号,电话:__31-_4______
联系人:刘__ 联系电话:13___31____
法定代表人:罗__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_234元(自____年_月至___2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___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__2_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____年_月至___2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____年_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___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___2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__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__
___年三月十九日
劳动争议调申请书篇3
申请人:。性别:男。年龄:26。工作单位:x药业集团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住址:北京市xx区路。电话: 。邮编:
被申请人:药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性别:男。年龄:26。职务:总经理。地址:北京市xx区路。电话: 。邮编:100001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4962.1元;
2、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扣发的工资(5899.83元)及其25%的补偿金共7374.78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1400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2272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x3年1月10日参加被申请人组织的篮球赛致膝关节严重受伤。x3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医三院住院治疗,x3年11月22日由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x3年12月29日经xx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由于被申请人未能及时为申请人申报工伤,致使申请人在工伤认定前被迫自费承担了医疗费4962.1元(见医疗保险手册及有关的医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人工伤治疗期间,被申请人于x3年3月扣发了申请人工资564.42元(税后)、x3年8至11月份扣发了申请人工资5335.41元,合计5899.83元(见本人的工资存折本)。在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被申请人迟迟不予补发,拖欠申请人工资至今。根据《xx市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诉人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3907,本人应该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6977元.由于被申诉人未给申请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致使申诉人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946元,相差6031元.根据《xx市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重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重新核定前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补支."因此,被申请人还应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申请人在x3年8月6日住院治疗治疗手术后的两个多月的时间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生活护理(见邻居肖某的书面证实).其中,从8月6日至9月中旬的一个多月时间内,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方面均需要护理);从9月中旬到10月中旬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穿衣、自我移动方面需要护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北京市x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045元/12个月=x3.75元.因此,被申请人须向申诉人支付护理费1400元.
申请人治疗工伤期间共花费交通费2272元(见相关车票),应由被申诉人承担.
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北京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争议调申请书篇4
申诉人:×××,女,1980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号。
第一被诉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第二被诉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街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xx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xx年3月和20xx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2xx0年3月19日到期。20xx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20xx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此致
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年 月 日
劳动争议调申请书篇5
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吴__,男,x年x月x日生,汉族,农民,住__县__乡__行政村__x村。
委托代理人:徐丰伟,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_县人民政府,住址:__县__路。
法定代表人:王__,县长。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被上诉人):吴__,男,1948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__县__乡__行政村__村。
再审申请人吴__因诉再审被申请人__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一案,不服__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__行终字第__号行政判决、__县人民法院(20__)__初字第__号行政判决,现依据《行政诉讼法》第62条、63条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2条,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
1、依法撤销__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__行终字第__号行政判决。
2、依法撤销__县人民法院(20__)__初字第__号行政判决。
3、依法撤销__县人民政府颁发的__用(20__)第__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
4、判决__县人民政府承担一、二及再审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再审申请人于1991年就位于__县__乡__行政村__村土地使用向政府申报登记,政府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书,登记宗地号为__号。而就在同一土地上,再审被申请人__县政府又向再审被申请人吴__颁发__用(20__)第__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该行为侵犯了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__县人民政府颁发的__用(20__)第__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
请求法院再审理由有:
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一、一审法院判决中“原告和第三人的宅基地也在清理整顿之列”,而20__年再审被申请人__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通告是针对“凡是未经登记发证的一律进行土地登记发证”,再审申请人于1991年就位于__县__乡__行政村__村土地使用向政府申报登记,政府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书,登记宗地号为__号,因此再审申请人的土地不属清理整顿之列。再审申请人的宅基证合法有效,认定再审申请人的宅基证已被注销证据不足且不具备注销的法定条件。再审申请人的宅基证没有被注销,再审被申请人__县政府没有实施注销再审申请人宅基证的行为且未履行法定的注销程序。
?物权法》就宅基地注销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因此,再审申请人的土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注销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因此,再审申请人的土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回条件。
二、再审申请人的宅基证合法有效,再审被申请人__县政府又向再审被申请人吴__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的行为是重复发证。
三、所谓的__行政村__村于1998年进行的“村庄规划”,实施该规划合法的证据不足,不符合村庄规划的条件和程序,政府也未实施过该行政行为,未有相关审批文件。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再审被申请人__县政府又向再审被申请人吴__颁发__用(20__)第__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的审批行为程序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本案未经审核批准程序。
五、一审法院证据确认错误,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提供的x号证据是吴__的老地籍档案,没有日期、没有加盖公章,地籍档案不齐全,不予认定”,该证据是一审法院被告提供,它有无公章日期不影响其真实性,一审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未质疑该证据的真实性,一审法院不予确认是错误的。六、__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__)____字第__号行政判决书中“由其子__使用的宅基地也是按规划后的面积进行确权发证的”,该事实与本案没有关联,不能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综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再审,撤销__县人民政府颁发的__用(20__)第__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维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市中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__x
__年__月__日
劳动争议调申请书篇6
申请人:xxxxxx市xxxxxxx贸易公司。
住所:xxxxxxx市xxxxx区xxxxxx路xxxxxx号。
法定代表人:xxxxxxx,总经理。
被申请人: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xxx市xxxxxx区xxxxx大街xxxxxx号。
法定代表人:xxxxxx,董事长。
申请人已就与被申请人之间的购销合同纠纷案的解决,向你会提交仲裁申请,申请贵会仲裁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所欠货款。根据申请人近日得到的消息证实,被申请人由于长期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已出现变卖车辆、转移资产,试图逃避债务的动向。
为确保申请人的经济利益能在仲裁裁决之后得以顺利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及《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特向你会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采取仲裁保全措施,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80万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之其他财产。如因申请采取仲裁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则本申请人愿负一切赔偿责任。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张三
xx年xx月xx日
劳动争议调申请书篇7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仲裁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双倍工资计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_______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______个月,工资为_______元;第_______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______元。直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工资计元(其中____月_____元、_____月_____元、_____月_____元、_____月_____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元。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0%共计__________元
此致
____________劳动争议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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