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还车合同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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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制定好合同后,一般都可以确保双方之间的合作,依法成立的合同,它是受法律保护的,下面是怎么写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汽车租赁还车合同精选8篇,感谢您的参阅。

汽车租赁还车合同精选8篇

汽车租赁还车合同篇1

出租人:

承租人: 担保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人、承租人、担保人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型号为 汽车,车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车辆颜色为 ,车辆现价值为 万元。

二、租赁期限:

1、租期为 (年、月、天、小时),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2、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时不能归还车辆或可能无法归还车辆或需要继续使用而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当在合同到期前 日内以 (口头、书面)方式告知出租人,在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延期,租金按实际租赁期限计算。

三、行使范围为 (全国、省内、市内、区内、县内)。

四、押金: 1、租赁车辆押金为人民币 元(¥ )。

2、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性付清。

3、承租人退车时结算车辆押金,同时应扣除:拖欠的租金,应负担的赔偿和处罚的扣款项目。

3、暂扣交通违法罚款 ,1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处罚的如数退还。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

五、租金:

1、租金为每 (年、月、天、小时) 元(¥ 元)。

2、租金的交付方式为 (一次性交付、分次交付),一次性交付的在 (移交车辆时、归还车辆时)交付,分次交付的为按 (年、月、天)交付。

3、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每天行驶里程不应超过 公里,超里程行驶的按每公里 元加收租金。

六、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并交付齐全的行驶证件。车辆移交时,承租人应清点随车工具和物品,认真检查车辆,确认车辆达到合格行驶条件后,与出租人签订车辆移交清单。承租人发现租赁车辆为检测不合格车辆的,有权解除合同,因车辆不合格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出租人未按时提供合格租赁车辆的,应按迟交车辆时间30%的租金承担违约金。

八、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身份证件、驾驶资格证件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如有欺诈行为,承租人必须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租在租赁期间发现承租人有欺诈行为的,可以立即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九、承租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行驶范围内使用租赁车辆,如确需超范围使用,必须经出租人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超范围行驶的,承租人应按

车辆价值的30%承担违约金。

十、承租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租赁车辆,安全行车,谨慎驾驶。如因违法造成罚款、扣分及其他损失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一、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人应及时向报警,通知保险公司出险,并通知出租人参加处理。承租人未配合相关单位处理,致使事故处理结果有出租人义务的,承租人应全部承担。出租人未配合承租人处理交通事故,导致承租人产生额外经济损失的,出租人应按相关事故处理机构处理决定承担责任。

十二、、承租人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

十三、承租人应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租赁时间超过6个月或租赁期间行驶里程超过5000公里的,承租人应当对租赁车辆进行保养,保养费用(以4s店保养为准)由承租人承担。

十四、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承租人必须向出租人说明情况,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修理,未经出租人许可承租人不得修理。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零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出租人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如发现承租人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

十五、车辆在租赁期间因非出租人责任的汽车修理、交通事故处理、

汽车租赁还车合同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车牌号为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 日止。

第四条 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车辆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还车合同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以租给乙方使用为目的,为乙方进行融资,协助为甲方购买提供货运汽车, 乙方应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辆。

第二条租期共计____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车辆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 甲方应当合同生效日起当日内向乙方提供租赁车辆,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运输费用.

第四条车辆租金为月租金 元按季度支付,于每季度月初10日支付.运输费用按市场价格结算,运费结算时间为每月30日,支付时间为下月月初10日前.

第五条对租赁车辆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汽车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车辆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2)租期内租赁车辆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车辆,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

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车辆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3)为了保证租赁车辆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和车辆发生的燃料费用均由乙方自付。

(4)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车辆的处理:

a、续租

甲方同意乙方对合同的租赁车辆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额、租金交纳日期等租赁条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

第六条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车辆使用的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内未能交付租金,或违反租赁车辆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

(2)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第七章 合同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还车合同篇4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车型,车牌号码__________,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止收回。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范围:

第二条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__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bàn zhèng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

第五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章)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委托经办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汽车租赁还车合同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车辆及费用

乙方租用甲方一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由甲方当事人全面负责,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元。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有的权利。

4、甲方应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乙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甲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甲方。

6、乙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7、乙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9、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辆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厂,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租赁还车合同篇6

贷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

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支票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 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四条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提前到期:双方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

第五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六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八条 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机动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所质押的支票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九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

2、各方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

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

第十条 抵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当票(包括续当凭证)项下的借款(当金)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灭失、价值下降的 ,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

2、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4、质押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

(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结清当金、息费、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6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机动车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

1、抵押机动车清单

2、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 签订

汽车租赁还车合同篇7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出租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或出租车主身份证号: 出租车辆行使证号: 承租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车辆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1、车辆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于合同到期日前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出租,则双方续签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 元/月。如车辆实际租赁期不足一个月,按 。

2、租金结算:每月的 日由甲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交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3、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等)

第四条租赁车辆的交付和验收与退场

1、交付方式:(甲方送货到场/乙方自提),租赁车辆进场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2、交付地点:

3、乙方应在收到租赁车辆 日内检查租赁车辆。如果租赁车辆的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在收到租赁车辆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更换合格租赁车辆。

第五条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作内容:

2、施工地点:

第六条驾驶安全要求

第七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本租赁车辆由甲方配备驾驶人员,负责车辆的驾驶、维护、保养、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2)驾驶人员工资待遇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服从乙方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

(4)甲方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车辆运行状态完好。

(5)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的租费签认工作。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2)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车辆和人员的损伤,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免费/有偿)提供甲方操作司机的食宿。

(4)负责租赁车辆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迟延交付租赁车辆 日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方交付的租赁车辆质量不符合约定,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5、租赁期满,合同即终止。双方人员共同对租赁车辆的状况确认完好后,承租人归还租赁车辆,租赁车辆退场费由 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车辆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甲方迟延交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交付1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租赁车辆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损失进行赔偿。

(4)甲方车辆因故障停止使用,如果超过 小时但不足一日,扣当日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数累加超过 日,扣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数累加超过 日,扣 租金。

(5)甲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车辆应扣、罚租金总额 。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2)租赁期满,乙方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 %,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以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法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车主,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汽车租赁还车合同篇8

甲方(经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职责的风险。

3、免费带给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贴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带给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资料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职责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职责。

7、承租方拒绝理解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职责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带给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职责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职责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能够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违约职责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职责。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担保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术语解释

1、出租方:获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带给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职责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带给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____元/月、____元/天、____元/小时。

6、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收费用。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带给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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