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护宣传活动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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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在拟定活动方案之前一定要知道活动的目的,精彩的活动就要开始了,你的活动方案准备好了吗,怎么写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未成年保护宣传活动方案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未成年保护宣传活动方案5篇

未成年保护宣传活动方案篇1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按照泰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泰兴市教办的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两法”宣传周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活动目的

以维护广大未成年人的根本利益,为未成年人服务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两法”。进一步增强我校教师和家长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高未成年人的整体素质,切实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__年5月23日——5月29日。

四、活动办法

1.全校要开展“七个一”活动,即一期板报(校、班)、一次班团队会、一场法制报告会、一张手抄报、一次升旗仪式、一次教职工大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让广大教职工掌握“两法”内容,并贯彻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掌握“两法”,并通过他们对其家长进行“两法”宣传。

2.泰兴市电视台将播放“两法”的部分法律条文,增强“两法”的宣传力度,班主任要提示家长收看。

五、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序、有效的开展。

2.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学校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本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本地特点长期开展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未成年保护宣传活动方案篇2

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赋予民政部门更多职责任务,更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普及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及理念,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平区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主业的原则,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现将20xx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固组织架构,形成“工作协作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根据《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我区将“和平区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充实调整为“和平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和民政局局长担任副局长,区内相关委办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具体指导和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加强宣传,健全“社会关爱网”

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为载体,主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各类资源,以法制教育为切入点,利用辖区内的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维护儿童权益的各项活动,提出“有活动、有场所、有作用”的社区未成年人工作要求,即,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社区文化教育活动中,寒暑假为未成年人设计专项活动项目,社区图书阅览、健身等公共活动场所定期为青少年免费开放,同时,街道社区要用好辖区资源,最大限度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成长的生活空间。

三、加快部署,织牢“长效保障网”

下一步,和平区将整合全区各类资源,统筹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建立专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公安、教育、司法等重点部门和街道各司其责,上下联动,不断加大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落实相关教育关爱政策,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大未成年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力度,鼓励开设未成年专项公益创投项目,支持专业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多形式的未成年人宣传保护活动。三是提升专项工作队伍能力。与省市知名高校协作,每年在社区工作者培训内容中,加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专业培训内容,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专业未保工作水平。

未成年保护宣传活动方案篇3

一、活动宣传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____年12月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认真贯彻学习党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发挥法制基地、板报、电子屏、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电台、中心小学网站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利用升旗仪式,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14周(____)

2、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15、16(____)

3、做好校园宣传氛围布置,电子屏上滚动宣传法制标语,布置一期法制宣传橱窗。——14周(____)

4、请法制副校长盛群同志来校作一次法制讲座,向师生宣传法律法规知识。——15或16周(____)

5、组织师生普法测试。试卷内容涉及《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知识。——16周(____)

6、观看一次法制教育宣传片。——15周(____)

7、依托大队部,组织各中队以法制教育为主题出一期班级黑板报,并参与评比(____)

8、精心制作法制宣传小报,开展“小手拉大手——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____)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班级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当前学校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3、及时总结,及时上报。及时收集、整理、总结好本校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的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法制安全科报送我校“124”法制宣传活动的阶段性工作信息。

未成年保护宣传活动方案篇4

为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源头预防和标本兼治原则、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原则、属地管理和务实创新原则,以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立起“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反应机制,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工作对象

未成年人保护对象为未满____周岁的公民,重点保护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以下六类:

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2.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x个月以上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上述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

3.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

4.重残、重病未成年人。

5流浪未成年人。指长期在外流浪的未成年人。

6.其他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包括受侵害和虐待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未成年人、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等。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网络

1.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机构。在____县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总体框架下,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各级工作特点和实际,构建上下衔接和统筹管理机制。

县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明确有关机构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应职责,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牵头开展区域内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

乡镇、村级。设立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建立儿童之家,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汇总、统计上报、信息录入及动态管理;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救助保护、干预帮扶、照料安置等;对困境未成年人实行跟踪随访等。

2.建立未成年人信息服务平台。依托________x政府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建立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衔接机制,及时受理、转办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咨询、困难求助、帮扶转介等服务,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处置帮扶“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1.监测预防机制。强化家庭的监护主体地位,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政府、社会各方力量为困境家庭提供监护指导、监护支持、监护随访等保护服务,协助监护人提升监护能力,帮助其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成长环境。加强各部门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政策对接,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获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实现临时救助保护与长效帮扶措施的有效衔接。

2.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多渠道发现机制,对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做到及时发现。学校、医院、村(居)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了解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和生存现状,建立民政、公安、教育、司法等相关部门信息筛查和通报制度,增强邻里及社会公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同时,要积极发动基础网格长、志愿者队伍、社区群众等对辖区进行定时巡查,及时发现线索,主动向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报告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3.评估转介机制。落实困境未成年人评估制度,对重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建立家庭监护评估、风险等级评估和需求评估标准,实施分类帮扶。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转介至救助管理机构;对遭受家庭暴力、人身侵害,或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从事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转介至公安部门;对遭受严重伤害须紧急救治的,联系送医院救治;对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对失学辍学的,同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对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通报的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吸毒、强制戒毒,以及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

4.处置帮扶机制。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救助帮扶工作制度。对贫困家庭帮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就医、就学、法律援助等政策;对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关爱、教育辅导、监护随访等服务;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开展委托监护、替代照料等服务;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屡教不改的监护人,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干预措施,转移监护权,落实国家监护责任。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全县要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开展政府向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岗位,用于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对社会组织申报成功的中央、省级未成年人服务项目,要按上级政策落实好配套资金。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内部力量协调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民政自身优势和工作资源,引进、培育、孵化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切实发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提供专业机构、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支持;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公益慈善等力量资源的融合,实现互补、互动、互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____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个案管理及专业服务等组织协调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注重教育宣传。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理念、方法及工作情况,制作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和保护工作的相关内容,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按照上级要求,确定每年x月份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恶劣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未成年保护宣传活动方案篇5

为认真做好我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印江自治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未保发〔20__〕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把实现和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为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坚持从源头抓起,构建基层防线,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救助帮扶和指导监督,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实现预防保护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

(三)政府主导,形成合力。切实落实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发挥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协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合力。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多措并举,通过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生活帮扶、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就业扶助等延伸救助,使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困有所助、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从源头上消除困扰未成年人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保护工作内容

(一)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

1.对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重点了解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区的基本情况,早发现、早预防。

2.积极发动群众,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主动向派出所、街道民政办及社区报告信息。持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对服刑人员子女和在执行公务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卫生院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被遗弃未成年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街道民政办。

3.街道民政办牵头相关部门联合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平台,受理单位、组织、人员关于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案件的举报电话,与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建立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当案件,共享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二)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快速响应机制

建立街道、社区、网格三级响应机制。按照“属地属管”原则,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压实监管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时提供教育、医疗、司法、报警、查询、援助和生活救助服务等保护。

(三)建立动态分类评估机制

各村、社区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台账。根据排查、筛查和评估情况,按未成年人困境类型和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台账,建立村、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档案,为制定相应的救助保护工作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四)建立家庭监护干预和服务机制

街道、社区建立问题家庭预防干预服务档案,社区、公安民警、妇联等人员定期走访问题家庭和流浪未成年人,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指导和干预,对监护情况进行监督和调查评估,对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视情况予以劝诫、制止;对不听劝诫制止的,报告公安机关进行训诫、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司法程序追究监护人的相应责任,提升家庭监护能力,预防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家庭暴力、遗弃等问题发生。

(五)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帮扶机制

根据困境未成年人的风险等级,实行分类帮扶。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制度。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对其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或临时生活救助。通过项目、资金扶持、职业技能培训、安置就业等扶持措施,帮助16周岁以上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帮助困境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建立未成年人辍学、失学信息档案和通报制度,由学校、家庭或监护人共同做好劝学和不良习气的矫治工作。对低保及因大病、突发事件致贫家庭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时予以优先考虑。

(六)建立安置机制

对家庭监护缺失、孤儿、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暴力、困境家庭的未成年人,有户籍的联系流出地政府安置,无户籍的由街道民政办报请县民政局通过福利院代养、家庭寄养、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七)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建立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帮扶保护体系。学校、卫生院、民政办、司法所负责监测、预防及报告工作;派出所、民政办、卫生院、司法所等部门负责转介服务和干预处置;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团委、妇联、残联及时做好帮扶保护工作。

(八)建立培训,宣传服务机制

辖区内学校以及教育机构设置宣传专栏增加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充分营造爱护、尊重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加强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防触电、防坠楼、防暴力、防车祸、防拐骗等专题教育。

(九)建立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不断深化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制,逐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面向辖区所有未成年人保护的有效运行机制。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外出流浪、受侵害问题多、工作推诿扯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成立龙津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民政办,李运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正武同志兼任副主任,符霞、谭亚玲两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负责统筹建立监测监护机制,做好社区预防和帮扶工作;建立贫困家庭关怀帮扶制度,抓好源头管理;负责联系相关单位开展各种培训进社区工作;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各部门(科室)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民政办:负责牵头、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汇总统计街道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组织召集未成年人保护协调会议;负责考核与评估总结工作;负责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制度,做好相关帮扶、安置等生活救助工作。

开展残疾人家庭服务进社区活动;对贫困未成年残疾人家庭进行扶持、发放两项补贴,改善其生活条件;维护未成年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残疾人教育和家庭残疾成员就业安置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接处报警电话、网上身份比对、查询援助、家暴处置;负责协助将离家出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护送至救助保护机构;负责与街道、社区一起将被遗弃的智障未成年人送往儿童福利机构安置;负责为无户籍的受助未成年人依照政策规定办理户口登记;负责协助防拐知识、自我保护宣传和打击拐骗、拐卖行为;负责解救被拐骗、拐卖的未成年人工作,负责严厉打击残害和组织、操纵、教唆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核实受助未成年人的真实身份。

综治办: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安监站:督促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灾害事故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满足未成年人特殊需求,推动增强未成年人防灾减灾的安全意识,促进提高未成年人自救互救能力。

规划建设管理办:加强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儿童之家、青少年活动之家、微型少年宫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的监管。

中心校:负责困境未成年人的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了解在校困境未成年人的成长状况,加强教育管理和指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困境未成年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防止辍学、退学、失学现象发生;支持普通学校接收具有相应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消除制度障碍,加强统筹协调,为适龄流浪儿童、失足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科技文化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将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纳入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要内容。

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未成年人进行生理、心理及疾病预防急救知识培训;对受到家庭暴力致伤的未成年人进行医疗救治和保护服务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建立社区患有精神障碍、重病未成年人家庭医疗救治及巡诊制度。

社保办:负责年满16周岁的困境未成年人职业技能培训,并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就业帮扶。

财政分局:将未成年人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特殊困境未成年人保护给予资金援助。

司法所:负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建档、帮扶工作;积极协调社办、教管中心、劳保所等部门帮助落实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最低生活保障、返校复学、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并且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妇联:指导社区建设“儿童之家”,对留守流动未成年人进行帮扶;开展家庭教育服务进社区工作,指导各社区依法开展贫困及问题家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强化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帮助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及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工会:推动辖区内用人单位为职工的未成年子女提供假期托管、课后辅导等关爱服务,对困难职工未成年子女开展帮扶,推进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

关工委: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发挥榜样带动和教育引导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深入实施“五老”关爱工程,做好境内外未成年人文化交流活动,支持和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团工委:开展青少年保护服务进社区工作,指导各社区会建设青少年之家,着力解决困境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失管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建立有效的动态管理联动机制;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带动引领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定期走访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帮助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及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食安办: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严惩向未成年人售烟、酒、彩票行为。做好涉未成年人的广告、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管工作,积极制作、刊播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广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对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各村、社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台账;主动发现、救助困境未成年人。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20__年8月31前)。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全面摸底筛查,获得未成年人及困难家庭的详细情况和实际诉求,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的专项档案,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基础资料。

(二)实施阶段(20__年12月)。各村、社区要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按照方案的要求对所辖区域内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总结工作经验,整体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各项任务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进行分解落实。各村、社区要按照网格化、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做好入户走访、排查摸底、监护干预、帮扶转介、心理疏导、档案管理、跟踪回访等工作,履行法律赋予的监护责任。

(二)强化保护责任。进一步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履行第一保护人职责和义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尊重和平等对待未成年人,确保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成立村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类保护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摸底排查。评估介入,使之成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三)鼓励社会参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热心人士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服务。

(四)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信友善、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高道德素质,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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